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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關于部分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分檔參數和補貼額調整情況的公示
根據《農業(yè)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計財〔2021〕8號)相關要求,結合我省農機購置補貼實際,經研究,擬定調整飼料(草)粉碎機、軌道運輸機、水稻育秧播種機、溫室大棚等品目分檔參數和補貼額?,F將有關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
公示期間,如對補貼額公示內容有異議,須在公示期內將異議申請(經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電子掃描件發(fā)送到指定郵箱hnnjhglc@163.com。所反映問題要真實客觀,實事求是。
聯(lián)系電話:0731-85521950;地址:長沙市開福區(qū)教育街66號湖南省農業(yè)農村廳二辦611室;郵編:410000。
附件:湖南省部分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分檔參數和補貼額調整情況表(公示稿)
湖南省農業(yè)農村廳
2023年10月9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agri.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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