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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農業(yè)農村廳關于印發(fā)《2021—2023年福建省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
閩農規(guī)〔2021〕3號
各市、縣(區(qū))農業(yè)農村局、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qū)農業(yè)農村局、財政金融局:
根據(jù)《農業(yè)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計財〔2021〕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省農業(yè)農村廳、財政廳研究制定了《2021—2023年福建省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現(xiàn)予印發(fā),請認真執(zhí)行。
福建省農業(yè)農村廳 福建省財政廳
2021年7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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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2023年福建省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doc
- 《2021-2023年福建省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閩農規(guī)〔2021〕3號).pdf
新聞來源地址: http://nynct.fuj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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