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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關于2018年度第五批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信息的公示
根據(jù)北京市農業(yè)農村局《關于開展北京市2018年第一批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工作的通告》(京政農發(fā)〔2018〕47號)和《關于開展北京市2018年度市級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工作的通告》(京政農發(fā)〔2019〕108號)要求,我局組織專家對2019年8月18日至10月17日期間,企業(yè)自主投檔的產品信息進行了評閱,形成了《北京市2018年度第五批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信息表(公示稿)》(見附件),現(xiàn)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天,自本公示發(fā)布之日起計算(含發(fā)布當日)。
一、評閱結果
1.評閱通過,擬予此批次歸檔的產品。經初評及專家復評,308個產品符合本市投檔工作要求,歸入相應檔次。
2.評閱未通過,擬此批次不予歸檔的產品。經初評及專家復評,47個產品不符合本市投檔工作要求,未通過產品主要存在以下幾類問題:一是填寫信息錯誤;二是企業(yè)銘牌不符合投檔要求,沒有生成二維碼;三是缺少重要參數(shù)證明文件;四是所投產品與該檔次要求不符;五市補機具合格證或產品執(zhí)行標準不符合要求。
二、相關要求
1.請各農機生產企業(yè)認真核對相關公示信息,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及時反饋意見。按照農業(yè)農村部有關規(guī)定,農機生產企業(yè)應對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規(guī)性負責,對公示稿進行認真核對,并負責確認補貼產品所投檔次的準確性。生產企業(yè)應在公示期內主動報告存在的問題,投檔正式結果發(fā)布后,因投檔不合理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生產企業(yè)自行承擔。
2.對公示稿有異議的,在公示期內,以書面的形式向我局正式反映,所反映的問題要真實客觀、公正合理。個人反映須注明真實姓名、單位及聯(lián)系方式;單位反映須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我局將對反映人的信息保密。
聯(lián)系人:崔皓、李盼盼
電話:010-82078414傳真:010-82031942
電子郵箱:bjsnjb@126.com
附件:北京市2018年度第五批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信息表(公示稿)點擊下載
北京市農業(yè)農村局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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